为做好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以及长江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作如下要求与说明。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录取原则
1、按需招生、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凡过国家线且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且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为准)。
4、 对跨专业考生报考相关学科点的要求考高等数学、本科专业为理工类等方面的限制条件,若核实未按照报考要求进行报考,则考试课程成绩为无效成绩,学院、学校已经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
5、符合教育部、长江大学以及我院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调剂考生,具体细则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对调剂考生,原则上要求其第一学历为相近学科的二本及以上本科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考数学的学科、专业(领域)时,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
5)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专业学位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录取。
6)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6、按教育部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或未完成复试内容的,研究生院招生办未收到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的考生均视为自动弃权。
7、复试比例
学院在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按学科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比例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 120%)。具体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三、组织管理
成立由学院院长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学院书记负责的研究生复试督查组,共同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察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立3-4个分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学院对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遴选,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五)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做好复试录取全过程资料留存备查,留存时间至少一年。
四、复试工作安排
我院复试流程: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加试——拟录取
(一)复试时间:
第一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6日-5月17日;
5月10日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5月16日上午10:00-10:30 专业笔试
5月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面试
考生需提前进入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完成身份验证。
第二轮(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21日-5月22日(如果调剂系统5月20日准时开放);具体时间请关注半岛app登录入口,半岛(中国)官方网上公告。
如果各专业仍有缺额,可再次组织复试录取,复试时间根据各专业缺额和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二)复试形式:
面试统一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开展网络远程复试工作,钉钉和腾讯会议为辅助及备用平台。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笔试统一使用钉钉+腾讯会议平台。
考生参加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具体要求见附件1长江大学 2020 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费:每人 100 元,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1 天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2。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资格审查
学院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资格审查未达到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复试。在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相片。
3.对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必须提供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参加复试。
在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能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按照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复试考试科目组织实施,总分100分,考试形式:开卷,考试时间:30分钟。考生自备不超过2本参考书,考试期间不得借助任何网络资源进行答题。
2.面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基础学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查,以上三方面考查满分均为 100 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具体考查内容如下: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及毕业设计等情况、学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等)、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注:考生需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汇报素材,提问3-5分钟)。
(2)外语水平能力测试:英语听力、专业英语翻译及口语测试(5分钟)。
(3)综合素质能力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考生需准备未来研究规划与设想素材,拟选择报考的导师姓名(可多选)(导师和学生实行双向选择)5分钟,提问3-5分钟)。
关于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要加强对所录取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加试科目为2门。课程名称为入学考试专业初试二选一剩余的一门课程以及复试笔试二选一剩余的另一门课程。每门课总分100分,考试形式:开卷,考试时间:30分钟。
2.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考数学的学科、专业(领域)时,须加试高等数学。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形式:开卷,考试时间:30分钟。
说明: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核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三个方面)成绩组成:笔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30%,基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30%,外语水平能力成绩占2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占20%。
根据考生总成绩公布排序结果。只有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排序。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结果拟录取办法
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将相关资料反馈给各位导师,导师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拟招收的名单。导师招收名额规定参见我院所颁发的研究生录取及培养条例之规定,各导师在规定的名额内选择认为有培养前途的合格考生。在复试合格条件下,由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决定是否最终录取。最终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公示。
拟录取的考生,我校会立即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接受或拒绝待录取。一经接受待录取,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
七、考试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半岛app登录入口,半岛(中国)官方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人:曾老师;QQ:10543414;联系电话:027-69111182、13508610681;
地址: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石油科技大楼D104室。
监督及投诉电话:范梅英 027-69111216、13197471616